关于进一步规范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专家论证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采购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根据学校2025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第6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货物类采购项目专家库建设方案》《白城师范学院服务类采购项目专家库建设方案》。现就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专家论证及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标准
(一)货物类采购项目
凡使用学校各类资金采购的货物类项目,均须根据预算金额及货物属性严格执行相应的论证及验收程序,具体标准如下:
1. 预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原则上须使用学校专家库专家进行论证及验收。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项目申请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校内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论证及验收:
(1)《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通用设备;
(2)教学科研用低值易耗材料;
(3)市场上统一标价的货物。
2. 预算金额10万元(含)至50万元的项目
单批次采购中单台(套、件)价值超过10万元(含)的专用设备,须使用学校专家库专家进行论证及验收。其他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校内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论证及验收。
3. 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的项目
由项目申请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校内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论证及验收。
4. 特殊情形
如校内无相关专业专家,可申请使用学校专家库专家进行论证及验收。
(二)服务类采购项目
服务类采购项目专家库已组建完成,涵盖信息化服务、安保服务、绿化服务、保洁服务、公寓文化服务等领域。其使用范围及标准如下:
1. 使用范围
安保、绿化、保洁、公寓文化服务类等项目,及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服务类项目(如课程制作、案例库制作、视频制作、电子资源及系统软件等)。
2. 专家使用
上述范围内的服务类采购项目,须使用学校服务类采购项目专家库专家进行论证及验收。
二、工作流程
1.项目论证:项目申报单位在立项阶段,应按上述标准提请相应的专家论证。
2.项目验收: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后,应按上述标准组织相应的专家验收。论证与验收方式:论证可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验收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结论应用:专家需出具论证或验收意见,项目单位结合项目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论证意见或作出最终验收结论。
3.专家抽取:需使用学校专家库的,由招标采购管理处、审计处在纪委监督下共同抽取。论证专家根据项目金额大小,10万元(含)至300万元项目抽取3名专家,300万元(含)以上项目抽取5名专家。本条所列项目金额仅指项目中所采购货物的金额。验收专家原则上,每个项目抽取3名专家进行验收;如有特殊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具体抽取工作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
4. 材料备案:所有论证及验收材料须完整存档备查。论证结论、验收结论等材料需与项目材料共同交由资产管理处备案存档。
三、相关要求
1. 各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有序。
2. 专家评审费用(包括咨询费、差旅费等)按照《白城师范学院劳务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白师院字〔2023〕12号)及《白城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白师院字〔2023〕154号)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3日